各园区,各镇(街道),区直及驻仲恺各单位:
《仲恺高新区“瞪羚企业”管理办法(修订)》业经区管委会常务会议(惠仲常务纪【2016】8号)统一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,请径直向区科技创新局反映。
仲恺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
2016年8月23日